台灣容不下「國定」佛誕節?
101/06/15 本文來自於佛光全球資訊網
六月十二日中央社刊登了一則由內政部民政司發表的「宗教平等,佛誕不列國定紀念日」相關新聞,對此,吾等有話要說。
自從國民黨政府遷到台灣,當初部分人士千方百計要為基督教訂一個放假的日子,使得台灣能在世界上與國際的宗教節日齊舞,後來就利用慶祝行憲紀念日之名訂在十二月二十五日,作為基督教的國定假期。國與教,都得到了協調和方便。可憐的其它宗教,就沒有這樣的福份了。
泰國、緬甸等東南亞國家,有許多佛教的節日,甚至馬來西亞回教國家,也把佛教的節日集中在五月訂為國定假日,名為「衛塞節」。乃至韓國、香港也都把佛誕節定為「公共假日」,他們也沒有說甚麼宗教平等、獨厚佛教云云啊!
台灣的宗教有十八、十九個之多,要能成為一個國定假日,也要看這個宗教的組織、人口以及盛行的歷史文化狀況。佛教,在所有的宗教裡,流傳的歷史最悠久;傳播的地區最廣大;文化的遺產最豐富,而在各宗教中,也是佛教的信徒最為眾多。
在台灣,我們能和其它國家並稱,擁有一個「國定佛誕節」又有何不可?一定宗教都要平等嗎?台灣的宗教雖多,但他們都尊重佛教。
尤其台灣最盛行的媽祖信仰,在每一座媽祖廟裡,一定會供奉觀世音菩薩聖像,以表示媽祖是佛教的信徒。其它的道教、儒家,雖然稱「三教合一,五教同源」,但實際上,道教、儒家的人士中很多都有佛教的信仰。
「國定佛誕節」不是對佛教獨厚,而是對歷史文化的尊重。台灣近年提倡文化的力度原本已經低落了,現在連一個佛誕節都不容,可見我們的官員們對於維護文化的認知程度,或者就是說根本沒有歷史文化的基本水準了。
政府向來對於民間、民俗的節日非常重視,連春節放假幾天,中秋節、端午節、清明節如何放假都要事先公布,而佛教早已和民俗融和在一起,為什麼現在要獨厚民俗節日,而把佛教排除在外呢?少部分宗教人士要求宗教平等,對於這句話,為政者應該要三思,平等是有階次的,就如孫中山先生所云,應該做到立足點的平等,而不是齊頭式的平等。
所以我覺得,維護中華文化,肯定佛誕節的存在,有其重要性。尤其現在我們與大陸兩岸間的來往,最大的優勢就是宗教信仰自由以及佛教發展的快速。
而今,一道沒有思考周全的命令,攪亂了一江春水,這對國家政府的傷害,何其大哉。
過去由於民情積聚在心已久,經過佛教界向政府要求後,終於在一九九九年獲得二百零七位立法委員連署,立法院三讀通過,同年由前總統李登輝正式對外宣布國定佛誕節。經由這樣慎重訂定的國定節日,內政部能以一紙公文就改變嗎?
尤其,佛教徒們也體諒現代社會假期多,願意和母親節同日慶祝,只是多個「國定假日」,並沒有實際的假期,政府諸公器量何其小哉,竟不能見容?如果廢止了國定佛誕節,那麼,耶誕節與行憲紀念日放在一起,是不是也要一同廢止呢?
目前,台灣宗教界的和諧、宗教界對於社會的貢獻,政府諸公均未能洞見,只以如此之分別心,而不容許有「國定」二個字加之於佛誕節,其薄情也太過分了。
星雲(高雄市/南華大學創辦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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